收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6月24日
發文著:雲林縣政府函
發文字號:府社救二字第1142641788號
主旨:有關貴會函送第八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ㄧ案,復如說明,請查照
說明:
ㄧ. 復貴會114年6月16日虎商字第114002號函(6月20日補正)
二. 旨揭紀錄(含監事吳松齡君請辭、由候補監事劉怡廷君遞補1節),既經會議決議,本府同意備查。請賡續依貴會章程召開會員大會、理事會及監事會,於會後30日內,檢附會議紀錄等資料函送本府備查,並請悉依人民團體法等相關規定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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