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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說明或申請方式:
檢附資料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 (若設籍於斗六市者,請至本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申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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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備證件:
1.國民身分證
2.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
3.印章
4.申請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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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欄:
1.申請前請自行檢視,相關文件經受理將不予退件。
2.申請人有義務主動正確提供本項補助審查所需相關資料;並同意受理單位得查調 相關戶籍及財稅等資料。
3.申請書之各項資料欄請務必填寫清楚並檢齊完整資料。
4.以上簽章,申請人均須親自簽名或蓋章。
5.申請人不得提供不實之資料或隠匿、拒絕提供要求之資料。
6.全家人口及家庭總收入與第一次申請時相較有異動時,本府保有最終資格異動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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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
2024-05-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