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祖孫托育補助

申請說明
  • 申請說明或申請方式:
    申請人為受托幼兒之(曾)祖父母(有保母資格) ,第一次申請或申請資格異動均須重新提送審查(應備文件如為影本,須加註與正本相符,並蓋私章),每年度需要接受案件總清查,請申請人重新送件。
  • 應備證件:
    (1) 一般家庭:
    a.申請表
    b.幼兒及申請人三個月內戶籍謄本
    c.幼兒家長身分證明文件
    d.確實托育本縣切結書
    e.祖父母保母資格
    f.申請人郵局帳戶封面影本。
    g.親屬保母基本資料表
    h.幼兒家長雙方三個月內在職證明文件
    i.幼兒家長個人資料同意書。
    j.其他相關證明文件:有中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、服義務役證明、在監服刑或保安處分證明。

    (2) 弱勢家庭:
    a.同一般家庭應備文件
    b.家庭狀況證明文件:中低收入戶證明、低收入戶證明、幼兒1年內之發展遲緩證明文件、幼兒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、特殊境遇家庭證明、經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依法規認定弱勢家庭證明文件。
  • 備註欄:
    受理單位:
    山線居家托育服務中心
    服務鄉鎮:斗六、古坑、斗南、林內、莿桐、西螺、二崙、崙背。
    電話:05-5379208
    住址: 斗六市中堅東路28號


    海線居家托育服務中心
    服務鄉鎮:虎尾、土庫、元長、褒忠、大埤、麥寮、北港、水林、東勢、口湖、四湖、台西。
    電話:05-6326028
    住址:虎尾鎮光明路173號、北港鎮公園路332號
  • 更新日期
    2024-08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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