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查

申請說明
  • 申請說明或申請方式:
    申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者,應在規定期間內檢具下列相關證件向當地 戶籍所在地鄉(鎮、市)公所提出申請:
    (一)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。
    (二)全戶之財產、稅賦證明。
    (三)戶內列冊人口(福利人口)所有金融帳戶存簿封面及最近一年交易內頁 影本。
    (四)年滿十五歲(含)以上在學學生之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。
    (五)身心障礙、重傷、病或心神喪失者之身心障礙手冊、公立醫療機構或中 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醫院診斷書。
    (六)在營服役者之服役證明。
    (七)入獄服刑、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者之在監服刑證明。
    (八)失蹤人口報案滿六個月以上之警政機關證明文件。
    (九)投保相關職業保險資料。
  • 更新日期
    2024-05-29
表單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