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說明或申請方式:
應於家庭暴力事件發生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,但經社工員評估有需要者,不受六個月的限制。補助項目如下:
(一)房屋租金及旅館庇護安置補助費用:因家庭暴力事件發生 後,為保障被害人之安全,免於再次受到暴力,而需支出之 相關安置費用者。 (二)醫療補助費:因家庭暴力事件傷害需醫療費用而全民健康保 險不給付者。
(三)法律訴訟補助費:因家庭暴力事件遭受傷害需進行法律訴訟 而申請人無力負擔費用者。
(四)緊急生活扶助費:因遭受家庭暴力事件致使其生活陷入困 境,且其本人未獲政府單位其他項目生活補助或公費安置於 福利機構者。 (五)心理輔導及治療補助費:因家庭暴力事件發生後,經評估需 接受心理輔導及治療,而全民健康 保險不給付者。